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加強領導,提高防范意識,認真履行監管職責。針對局屬各單位各自工作的特點,在“春節”前,開展了一次拉網式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大局穩定。
二加強值班應急工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要求局屬各單位建立應急隊伍,制定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到快速反應,妥善處置。遇到有緊急重大情況要及時如實上報帶班領導,杜絕瞞報,漏報,錯報和遲報現象發生。對不按規定報告情況而導致信息倒流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認真開展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排查單位內部的不安定因素,深入開展不安定因素和重點人員的排查穩控工作,要分類建立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排查發現的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堅決防止矛盾激化,事態擴大,造成不良影響。
四切實加強內部單位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落實各項制度,強化治安防范措施,重點要害部位實行24小時值班巡護,加強對辦公樓院及生產區域的巡邏。強化防范,消除不安全隱患,預防刑事,治安案件的發生。做到下班期間辦公場所關閉電源,防止電線,開關老化留下消防安全隱患,
各內部單位辦公場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能及時應對突發火災,同時加強干部職工消防安全知識普及和警示教育,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實行責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