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市管理工作破冰、蝶變、啟航,法治城管破冰而出;
2017年,城市管理服務便民、高效、溫情,城管巡回法庭開啟城管執法法治化建設新篇章。
成立城管巡回法庭,建立商戶之家……2017年,市城管局提出“管理城市、服務百姓”的職責,明確“城市有序,市民滿意”的奮斗目標,用司法手段捍衛城市的容顏,“破冰”城市管理的難題,奏響了法治城管建設的序曲。
“全面深化法治城管建設,促進城市管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法治化,促進市民文明素質和幸福指數全面提升。”市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桂珠的話,鏗鏘有力。
建設法治城管是契合我市城市管理發展的要求,是市城管局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建立長效機制的必由之路。
成立城管巡回法庭 探索行政執法工作新路徑
成立城管巡回法庭是新時代城管執法的新嘗試,也是我市開啟城市管理精細化的新路徑。
為進一步加大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支持力度,提高對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的保障力度,推動城市管理執法效能提升,促進市容市貌改善的目的。在市委、市政府和三門峽中級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城管巡回法庭于2017年4月6日,在三門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正式掛牌成立。
城管巡回法庭主要解決城市管理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可能出現不規范執法和暴力抗法等現象,城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執行時間較長、執結率較低等問題。它一方面可以支持依法行政,為城市管理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另一方面方便群眾申請聽證,開通高效化解行政爭議的快捷通道,還有利于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積極服務“大城管”新格局。
城管巡回法庭由3名法官組成,在湖濱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的領導和指導下開展工作,每周五開放一次。主要受理涉及城管方面的非訴案件,并對城管處罰決定的合法性進行嚴格審查,同時,也會維護執法對象行政復議之后的申訴權利;對城管執法中的疑難案件進行開庭審理,保證執法對象申辯或控告的權利,在全面審查事實與證據基礎上作出公正裁決。
速裁百姓疑難 處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的利劍
城管流動巡回法庭解決了城市管理中老百姓最為關心的城市難題,往往能營造“高效、公正、和諧”的執法環境。
城管巡回法庭成立以來,三門峽市城管執法局一方面邀請湖濱區法院法官對140余名執法人員進行4次法制培訓,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執法辦案能力得到顯著提高。另一方面申請湖濱區人民法院對2016年4起行政處罰案件、3起行政征收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同時,完善往年積壓30多起行征征收案件的執法程序并已進入行政執行階段。改變了以往只有案卷沒有執行結果的工作難點,大大提高了行政處罰、行政征收的結案率。利用巡回法庭,市城管局每周組織各執法支隊、專業大隊執法人員及對行政處罰有異議的相關當事人,到巡回法庭進行訴前庭外調解,既化解了當事人與執法人員正面沖突的矛盾,又減少訴訟程序及訴訟成本。
城管巡回法庭已經成為三門峽市行政執法工作的利劍,有效助力城管工作向法制化、規范化邁進。一些長期難以解決的城市管理難題被城管巡回法庭一一破解。
法庭“走入”城市管理,法治城管建設“最接地氣”
城管巡回法庭成立,為行政執法工作插上騰飛的翅膀,使城管行政執法案件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實現質的飛躍。
2017年,三門峽市城管局共受理26件非訴執行案件,申請湖濱區人民法院對2016年4起行政處罰案件、3起行政征收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完善往年積壓30多起行征征收案件的執法程序并已進入行政執行階段,每周一次的城管法庭開放,35次自訴、調解,一大批長期無法解決的矛盾和疑難問題得到化解。
然而,法治城管剛剛起步,任重而道遠。城市管理作為社會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復雜系統工程,城管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城市生產生活,關系到群眾滿意度和城市形象。近年來,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市人口急劇膨脹,給城市管理工作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城管工作直接面對基層群眾,涉及面廣、動態性和反復性強、情況復雜。經過8個多月的實踐,也暴露出城管巡回法庭還存在著一些缺陷,主要表現在一是沒有與人民法院建立相應機制,使行政執法案件的案情通報、案件受理、審核、裁定、移送、強制執行程序周期較長。二是日常巡回工作開展沒有規律性,使行政調解職能及司法確認職能不能充分發揮,不能對違法相對人起到威懾作用。
“破冰”之舉 營造高效、公正、和諧的城管執法環境
篳路藍縷,以啟山林。面對城市管理的重重困難,先行先試,打出一系列轉型發展組合拳;面對體制機制的固有藩籬,勇于突破,以改革激揚發展活力;面對城市發展的現實需要,真抓實干,以創新引領發展征途。
城管巡回法庭成立以來,共受理26件非訴執行案件,均已經湖濱區人民法院下達裁定書并申請湖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已執行完結案件4件,執行金額12萬余元,督促完善積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