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始終把開展行政指導工作作為行政執法工作的基礎和重點,把推行行政指導與提高執法效能有機融合,并多措并舉,將行政指導具體運用到城市管理各項業務工作中,不斷開創城市管理服務型執法工作新局面。
一是根據《河南省行政指導規范》要求,結合汝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實際現狀,探索總結出“五步走”的服務型執法程序,即“一提示、二告誡、三輔導、四處罰、五回訪”。在城市管理執法過程中,對違法行為當事人以勸導教育為主,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服務在先,提示在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積極為管理對象找出路、為市民謀便利。堅持對每起處罰過的案件進行回訪,請管理相對人對辦案人員執法過程中依法辦案情況進行評價,從而預防和遏制執法人員簡單、粗暴的傳統執法方式和違規違紀行為,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服務型執法”理念。
二是建立完善行政指導工作臺賬制度,由專人負責臺賬資料的收集和歸檔。臺賬資料中詳細記錄每一次行政指導的時間、方式、對象和內容。如:為轄區臨街商戶發放《便民服務手冊》及《便民服務明白卡》、向戶外廣告設置人友情提示戶外廣告設置審批流程,向新建項目建設工地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方面法律法規、與建筑垃圾清運公司負責人面對面交流座談、對違法建設當事人的提示及相關告知等。通過推行行政指導工作臺賬制度,進一步促進了行政指導工作的深入開展,增強了執法人員的服務意識,實現了從管理型城管向服務型城管的轉變,得到了廣大市民的一致好評。
三是加大行政指導工作宣傳力度,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開展行政指導的工作情況、典型事例、經驗做法等,爭取行政相對人的支持配合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為全面推進行政指導工作深入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截至目前,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共實施簡易行政指導360余起,辦理一般行政指導案件56余起。通過大力推行行政指導工作,教育、引導管理相對人自覺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規,提升了執法人員文明執法、規范執法的形象,實現了“以人為本、依法行政、執法為民、服務優先”的工作理念,同時提升了自身服務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樹立了“貼心城管”的良好形象。(張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