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建立預防和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長效機制。日前,新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臺《新蔡縣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管理實施辦法》。
具體標準為:自今年1月1日起,本年度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的企業,2017年起新開工項目保證金繳納比例降低為2%;連續兩個年度(重點監控年度除外)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的企業,在次年開工的項目保證金繳納比例降低為1%;連續三個年度及以上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新蔡縣建筑業誠信企業”,在本縣行政區內的建筑工程項目將免繳保證金;凡被縣及以上相關行政部門納入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企業,則以現金方式6%繳納。
當項目發生拖欠時,責任單位無力支付或拒不支付的,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從保證金中撥付相應金額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