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
《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指導工作
規范》《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指導
文書示范文本(修訂)》《河南省住房城鄉
建設系統行政指導文書使用說明》的通知
豫建法〔2017〕23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規范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指導行為,完善行政指導程序,提高管理、執法和服務水平,根據《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河南省行政指導工作規范(修訂)><河南省行政指導文書示范文本(修訂)>和<河南省行政指導文書使用說明>的通知》,我廳制定了《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指導工作規范》《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指導文書示范文本(修訂)》《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指導文書使用說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原行政指導示范文本同時廢止。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廳法規處聯系。
附件:1.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指導工作規范
2.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指導文書示范文本(修訂)
3.河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指導文書使用說明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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