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廳印發《關于加強城建統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就加強全省城建統計工作提出要求。
一、高度重視城建統計工作。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城建統計工作的重要性,不斷提高城鄉建設統計工作效率,保障城建統計資料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將行業、部門、單位的經濟活動通過統計數據予以反映,為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深刻認識城建統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深刻認識城建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對照檢查,嚴肅整改,確保城建統計工作質量。
三、切實加強和提高城建統計工作質量。一是強化領導。高度重視和支持城建統計工作,將城建統計工作列入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統計工作責任制,確保城建統計工作的正常開展。二是履職盡責。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準確完成城建統計任務,如實提供統計資料,確保統計數據合法、合規。任何統計人員和單位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統計數據。三是協調聯動。明確城建統計工作牽頭部門,主動溝通,做好部門內部和外部的協調,全面收集、整理城建統計資料。相關部門積極配合,按照規定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四是嚴格程序。要求向上級報送城建統計數據時,及時與有關部門及內部會商,進行審核把關,并出具審核意見后上報省廳。五是確保質量。統計人員要對其負責收集、審核、錄入的統計資料與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資料的真實性、一致性負責,不得隨意自行修改。對城建統計中發現的違法和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的行為,我廳將予以通報,并將違法線索移交省統計執法部門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