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汝州市商品住房價格出現快速攀升的現象,對社會穩定產生了不良影響。為了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進一步規范該市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7月26日,汝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召開房地產交易秩序規范整頓動員會,全面部署了此項工作。
一、商品房預售必須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取得預售許可后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要在售樓現場公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必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執業人員不得炒賣房號,不得在代理過程中賺取差價,不得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違規交易,不得采取雇人排隊等手段制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
四、該局將對商品房項目實行跟蹤管理。把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后未出售的商品房情況、定價情況、新項目準備入市情況等納入《商品房預銷售項目情況匯總表》。
五、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相關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該局將加大巡查和處罰力度,并配合有關部門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在房地產市場準入、行政許可和證照資質審核時予以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