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定期報送加強建筑
設計管理等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
豫建設標〔2017〕36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定期報送加強建筑設計管理等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建辦市函〔2017〕35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協調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港區勘察設計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的文件精神,進一步貫徹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做好對本轄區統籌布局與分類指導相結合,發現典型,塑造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加強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做好勘察設計市場準入清出,完善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跨區域開展業務的管理。
二、切實推進,落實工作責任
針對通知要求,切實做好:(一)依據勘察設計工作要點,制定出本地區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意見措施;(二)組織開展勘察設計學術講座和技術培訓;(三)執行“寬準入、嚴監管”的管理模式,做好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申報、審核工作;(四)做好勘察設計企業跨區域承攬業務的監管工作;(五)進一步完善勘察設計企業、人員、項目、信用等數據庫;(六)做好勘察設計統計年報、季報工作的催報工作;(七)推進勘察設計企業和人員的誠信體系建設,做好企業的動態核查和違規企業、人員的查處以及建辦市函[2017]353號文要求的其他工作。
三、專人負責,按時上報工作進度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港區勘察設計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按照附件內容填寫、統計匯總上報,上報材料要經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港區建設局(委)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港區每月上報一次,上報時間為每月5日(法定假日順延至工作日第一天)。我廳每月將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港區的工作開展情況及填報情況在省廳網站上公布。
聯系人:黃 藝
電 話:(0371)68080837
郵 箱:sjc68080837@163.com
附件:1.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港區報送建筑設計管理等有關工作聯系表
2.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定期報送加強建筑設計管理等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建辦市函〔2017〕353號)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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