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省住房
城鄉建設系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建〔2017〕4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規劃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號)、《河南省人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省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17〕7號)要求,我廳制定了《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7年6月12日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電氣火災綜合
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效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中電氣火災事故隱患,遏制電氣火災事故發生,維護全省建設安全生產形勢,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號)、《河南省人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省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17〕7號)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氣產品及其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從嚴整治建設工程電氣使用維護違章違規行為,廣泛宣傳安全用電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力爭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實現建設工程電氣設計和施工質量明顯提升、電氣相關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明顯提升、全省建設工程電氣火災事故顯著下降的目標。
二、治理內容
(一)加強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質量管理
規范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落實電氣工程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查設計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的行為,進一步加強施工圖設計中電氣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依法追究因電氣設計不符合標準規范而導致電氣火災事故的設計單位及設計人的責任。
(二)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落實電氣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嚴格電器產品、電氣線路施工進場檢查驗收。嚴查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嚴查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質量監理責任,致使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嚴查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溝)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嚴查無證從事電氣線路施工、安裝或進行電焊作業等問題。因電氣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
(三)落實建設單位電氣質量管理責任。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電氣設計和施工質量。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有關電氣及配套產品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電氣及配套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四)推動城鄉社區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以街道、鄉鎮為基本單元,物業服務企業協助配合,檢查城鄉社區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線、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違規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等問題,并加強小區安全用電常識宣傳,消除用電安全隱患。
(五)加強電氣相關從業人員管理。加強職責范圍內電氣相關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和管理工作;將電氣火災防范知識納入電氣相關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加大對電氣相關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無證作業,違章冒險作業行為。
(六)制定建筑電氣防火方面的地方標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制定建筑電氣設施運行維護、電氣防火安全檢測評估等方面的地方標準,明確相關技術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發布電氣防火通告。制定出臺加強電氣火災防范工作的通告,在個建設工程在建工地張貼,進一步明確電氣火災防范責任、義務,提醒安全用電,提示火災風險,明確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
(二)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對綜合治理發現的電氣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建筑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嚴厲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因電氣原因引發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從電氣使用管理、工程建設、生產流通等各個環節,分別開展責任倒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紀從嚴追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各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三)組織開展集中約談。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重點約談工作落實不力、問題突出的下級部門和所屬單位負責人,分別約談建設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負責人。
(四)集中曝光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的不履行電氣安全職責的違法違規建設工程,以及存在電氣火災隱患久拖不改的建設工程,組織當地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
(五)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大力推廣應用電氣火災防范技術手段,推動建設工程在建工地安裝電氣火災監控設施。鼓勵電氣相關專業的專家和技術人才,研究分析電氣火災防范中的技術問題,制定針對性技術改進措施,提升建設工程電氣火災防范水平。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17年5月開始至2020年4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5月底前)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7年6月—2017年10月)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自行開展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建立隱患臺賬,逐項整改落實到位。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11月—2020年4月)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成檢查組依法開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嚴厲查處違法生產,處理違法責任人,督促整改重大電氣安全隱患。2017年11月份以后,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抽查抽測的基礎上,每月對本地區在建工程項目全面排查一次;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季度對本行政區域工程項目進行一次重點抽查和督導檢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每季度組織一次全省督查并予以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系列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穩定全省火災形勢的必然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省政府安委會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部署,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細化綜合治理責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實。要定期開展工作研判,通報電氣火災形勢和綜合治理工作開展,研究制定措施,推動解決突出問題,確保綜合治理取得實效。
(二)嚴格監管,強化責任。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進一步推進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督促建設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建立完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責任體系,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移送違法違規案件,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建章立制,鞏固成效。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電氣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健全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按規定將違法違規開展電氣設計施工的企業單位納入信用信息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定期公布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單位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有關技術標準,全面退訂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強化獎懲,嚴肅問責。
省廳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對各地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程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推進。綜合治理期間,凡發生因電氣因素導致的較大以上亡人火災,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評一票否決,同時,依法依紀從嚴追究相關單位、部門和責任人員責任。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也要加強對下級部門的督導考評,層層傳遞工作壓力,逐級推進綜合治理工作落實。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從2017年5月起至綜合治理結束,每季度最后一日前報送本季度工作小結;2017年9月底前報送階段性工作小結;從2018年起至綜合治理結束,每年1月5日前報送上年工作情況總結,每年7月5日前報送當年上半年工作小結;2020年4月20日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所報材料需以紙質(加蓋公章)及電子郵件形式分別報送。
聯系人:馬志遠 胡開建
電 話:0371-63613500 6952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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