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政府公布第二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qū),共計11個。
第二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qū)包括:廈門市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qū)、廈門市集美學村歷史文化街區(qū)、泉州市城南歷史文化街區(qū)、晉江市五店市歷史文化街區(qū)、永春縣五里街歷史文化街區(qū)、云霄縣和平路歷史文化街區(qū)、長汀縣南大街歷史文化街區(qū)、長汀縣水東街歷史文化街區(qū)、沙縣東門片區(qū)歷史文化街區(qū)、建甌市鐵井欄—紫芝街歷史文化街區(qū)、寧德市蕉城區(qū)鵬程歷史文化街區(qū)。
福建省政府下發(fā)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落實工作責任,建立健全保護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歷史文化街區(qū)保護工作的宣傳,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推進保護規(guī)劃編制。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7.05.03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