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度河南省物業
服務示范(優秀)項目評選工作的通知項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豫建房管〔2017〕11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房地產管理局(中心),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促進全省物業服務規范發展,發揮物業服務示范項目的示范帶動作用,根據省廳年度工作計劃安排,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物業服務示范居住物業考核標準(試行)>和<河南省物業服務示范公共物業考核標準(試行)>的通知》(豫建房管﹝2016﹞39號),我廳擬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度河南省物業服務示范(優秀)項目考核評選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基礎進行申報,并符合下列條件:
1. 取得“市級、省直管縣(市)級物業服務示范項目”稱號一個年度以上且不超過三個年度;
2. 申報項目符合城市規劃建設要求,配套設施齊全,入住率或使用率達85%以上。申報居住物業示范(優秀)項目的建筑面積應當在住宅小區、工業區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別墅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申報,公共物業示范(優秀)項目的大廈建筑面積應當在3萬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積占60%以上(工業區建筑面積應當在5萬平方米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達85%以上
3. 物業服務企業已建立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無重大責任事故;
4.申報項目在一年內無未發生《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禁止性行為;未發生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業主投訴較多且經查證屬實的情況;
5. 申報企業上年度監督檢查結果為合格以上檔次。
二、申報程序
1.企業申報。物業服務企業在“河南省物業服務企業綜合監管平臺”中完善確認本企業在平臺中的企業信息、項目信息和人員信息等真實無誤后項目信息和人員信息等內容。,通過業務申報在申報類型中選擇申請“省級示范項目申報”(取得市級示范優秀項目不足一年的不可選),在線打印《河南省
省級物業服務示范(優秀)項目考核申報表》,加蓋公司公章后報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
2.地市推薦。各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申報條件審查《申報表》內容,確認該項目符合申報條件,在“河南省物業服務企業綜合監管平臺”的“示范項目管理”中在線填寫推薦意見,推薦上報項目的點擊上報(紙制申報表填寫意見蓋章后寄送至我廳)。
3.專家考核。我廳組織專家考核組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物業服務示范居住物業考核標準(試行)>和<河南省物業服務示范公共物業考核標準(試行)>的通知》(豫建房管﹝2016﹞39號)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考核。
4.網上公示。經專家考核組考核后,考核分數95分以上的作為示范項目予以公示,考核分數在90-94分的作為優秀項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五個工作日。
5.結果評定。公示期滿后,對于無異議的示范項目和優秀項目名單予以認定,并正式公布。
三、申報時間
2017年6月30日前(以河南省物業服務企業綜合監管平臺中申報、推薦時間為準),各地應完成本地區省級物業服務示范(優秀)項目的申報和推薦工作。企業逾期未申報、地市主管部門逾期未推薦的不再納入2017年度省級示范(優秀)項目考核工作。
四、有關要求
1.確保信息真實有效。今后省級示范(優秀)項目考核工作將依托河南省物業服務企業綜合監管平臺實現在線申報、在線考核、在線公布,各物業服務企業申報前應當認真核對企業相關信息,如實填寫相關內容,考核中實際申請項目信息與平臺填報信息不一致的,按照不合格處理。
2.按時完成申報推薦。各申報企業和各地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申報時間完成申報和推薦工作,未按照申報時間申報并完成推薦的項目,不再納入當年示范項目考核工作。推薦上報的申請項目,郵寄申報表的郵寄時間不能超過申報截止時間。
3.嚴格落實申報條件。各地主管部門在填寫推薦意見時,應當嚴格按照申報條件進行推薦,確保申報項目符合申報條件。
4.加強市級示范創建。今后申報省級示范項目時,河南省物業服務企業綜合監管平臺將自動識別取得市級示范項目時間,各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今后開展市級物業管理示范項目創建時,應當依托省平臺“市級示范項目”業務申報功能,加強市級示范項目創建工作日常管理,各地主管部門對市級示范項目業務流程有特殊需求的,可及時與省廳聯系。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