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今年3月10日,舟山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以環境衛生“臟、亂、差”為主要內容的“百日攻堅”行動,推進小城鎮綜合環境整治。
一是優化沿街立面。重點對沿街立面、門頭招牌、戶外廣告、標志標識以及建筑物外電線路等按照設計風格統一整治,累計清理門面廣告、廢舊燈箱、破損門面等300余處,查糾各類店招店牌違規327起。
二是嚴查違法建筑。堅持對新增違法建設采取“零容忍”,嚴格控新控違,及時發現亂搭亂建事件,通過警示教育、立案處罰等手段,自行拆除及強制拆除360余起,面積3.46余萬平方米。
三是維護城鎮秩序。對小城鎮沿街商鋪跨門經營、自產自銷占道設攤、行人車輛亂停放以及“亂張貼、亂涂寫、亂吊掛、亂倒垃圾污水”等各類違法行為,加強日常執法巡查。目前,共糾正跨門經營1.7萬起,查處流動設攤3.1萬攤,查糾馬路市場50處2300余攤,處理亂張貼等違法行為1.3萬余處。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2017.03.29 舟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