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開展城市設計工作積累經驗,推動提高各地城市設計水平,近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將北京等20個城市列為第一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的通知》(建規[2017]68號),鄭州市位列其中。
文件要求城市設計試點工作從2017年2月開始,時間為2年,重點從創新管理制度、探索技術方法、傳承歷史文化、提高城市質量等四個方面開展工作。要求各試點城市要強化組織領導,制定試點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點,將城市設計作為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的有效抓手,建立城市設計管理制度,保持與城市規劃、建筑設計管理工作的有效銜接,突出做好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每年要編制一批具有影響力、高水平的城市設計成果;強化城市設計的實施,在規劃建設管理過程中加以落實,將城市設計要求納入控規和土地出讓條件,發揮城市設計精細化的管理作用;不斷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經驗上報,加強交流推廣。
鄭州市已開展了制定試點工作方案、研究城市設計制度等相關工作,下一步將按照文件要求,進一步深化試點工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