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總體城市設計通過專家評審,成果包括總則、通則、分區圖則,從宏觀到中觀兩個層面,深化了天際線、海岸線、山脊線等方面的城市設計管控要求,并劃定了城市設計重點地區和一般地區。
總體城市設計包括6個方面內容:一是提出了城市形象定位、總體城市設計目標、核心設計策略,圍繞空間結構要素、特色要素,建立對城市特色風貌的多維度、精致化管控方法,塑造“山海相擁、陸島相望、城田相映、城景相依”和諧共生的整體城市風貌和精致城市風景。二是對重點地區、一般地區分別提出城市設計的控制要求,指導下一步片區控規和城市設計的編制。三是根據各區不同資源要素確定了具體分區的風貌管控和夜景建設要求。四是確定城市形象符號,建立鮮明的城市形象識別系統(CI)和城市視覺識別系統(VI)。五是劃定城市照明分區,包括城市夜景重點地區和一般地區,從夜景旅游、綠色智慧照明、燈光環境影響評價等方面明確具體的管控要求。六是提煉出風貌管控的原則性條文,為修訂相關法規提供支撐,引導珠海城市科學發展、有序建設。
總體城市設計編制過程中,以“與珠海同心,與規劃同行”為主題,開展公眾參與活動,多次到相關部門調研,聽取市民和有關方面意見。
評審專家認為,珠海全天候、多維度的城市設計管理模式、因地制宜的分區設計策略、可落實操作的成果表達形式值得在全國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