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報送2016年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統計報表的通知
豫建設標〔2017〕16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報送2016年工程造價咨詢統計報表的通知》(建辦標〔2017〕9號)工作部署,凡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已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的甲級、乙級(含暫定乙級)企業必須按建辦標〔2017〕9號文件,認真填報各項統計數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價咨詢統計報表制度》是由住建部制定國家統計局批準的報表制度,是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遵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第三十五條規定應盡的義務,也是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和監督檢查的必備條件和內容。本年度統計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時完成2016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依據財務審計報告填報真實、準確、完整的工程造價咨詢統計數據,認真做好該項工作。
二、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已取得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證書的所有企業,請在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網址:http://www.ceca.org.cn),登錄工程造價咨詢統計報表系統,填報2016年度的各項指標數據,并對本企業上報統計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在網上報送確認成功后,打印網頁內容,形成書面報表,加蓋企業公章,于2017年3月20日前報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對不按統計制度、時間要求填報的造價咨詢企業,將在全省通報批評,并計入本企業信用信息。
三、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要嚴格按照《工程造價咨詢統計報表制度》(見附件)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區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統計報表匯總工作,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聯系人,認真審核所轄企業填報內容,確保報表的嚴謹性,真實性。請將本區域企業基本情況、數據分析等編寫文字說明,于2017年3月30日前一并報送河南省建筑工程標準定額站。
四、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2015年使用的網上用戶名和密碼繼續有效。沒有用戶名和密碼的企業在填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及時與省標準定額站市場監督科聯系。
地 址:鄭州市金水路102號 郵編:450014
聯系電話:0371—66286810
聯 系 人:許瑞倩 楊 明
附件:《工程造價咨詢統計報表制度》
2017年3月8日
附 件
工程造價咨詢統計報表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批準
2017年1 月
本報表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目 錄
一、總說明……………………………………………………………………………………………………………………………………7
二、報表目錄…………………………………………………………………………………………………………………………………8
三、報表表式…………………………………………………………………………………………………………………………………9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基本情況………………………………………………………………………………………………………9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人員情況………………………………………………………………………………………………………10
(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業務狀況………………………………………………………………………………………………………10
(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財務狀況………………………………………………………………………………………………………11
四、指標解釋…………………………………………………………………………………………………………………………………14
一、總 說 明
(一)為了解全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基本情況,為政府和行業組織等提供信息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特制定《工程造價咨詢統計報表制度》。
(二)本報表制度為部門統計調查,由國家統計局批準,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三)本報表制度為年報,報告期為每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凡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都應執行本報表制度。企業應按照全國標準和統一編碼填報報表,并按規定時間上報。企業必須依照國家規定如實提供統計資料。
(四)本報表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建造1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基本情況》、建造2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人員情況》、建造3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業務狀況》、建造4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財務狀況》。
(五)本報表制度屬于全面調查。
(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于每年3月底前在《工程造價咨詢統計系統》(www.ccost.com)中填報統計數據并上報,同時打印書面材料報企業所屬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專業部門應于每年4月底前在《工程造價咨詢統計系統》中對所轄企業上報數據進行審核確認后匯總,同時將打印的匯總表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非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立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分支機構,由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匯總上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匯總下屬具有獨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企業的年報數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設立的從事非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分支機構,包括從事其他多種經營的子公司,凡擁有50%以上權益性資本或者有控制權的,由該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統一匯總填報本報表(填報口徑按《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財會字[1995]11號執行)。
(八)本統計報表部分數據每年以公報形式通過報刊、網絡向社會公布一次。
(九)本報表制度自2016年年報起開始執行。由國家統計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二、報 表 目 錄
表號 | 表名 | 報告期別 | 填報范圍 | 報送單位 | 報送日期 及方式 | 頁碼 |
建造1表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基本情況 | 年報 | 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 部門頒發的工程造價咨詢 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每年3月底前網絡和書面報送 | 6 |
建造2表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人員情況 | 年報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7 |
建造3表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業務狀況 | 年報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8 |
建造4表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財務狀況 | 年報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0 |
三、報 表 表 式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基本情況
表 號:建造 1 表
制定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批準機關:國 家 統 計 局
批準文號:
填報企業: 20 年?? 有效期至:2018年11月
1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2 企業名稱:
3 法定代表人:
4 企業登記注冊類型:□□□□□□
5 郵政編碼:□□□□□□
6 通訊地址:
7 聯系電話:□□□□-□□□□□□□□
8 傳 真:□□□□-□□□□□□□□
9 企業電子信箱:
10 企業網址:
1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編號:□□□□□□□□□□□□□
12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
□甲級 □乙級(含暫定乙級)
13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日期:????年??月??日
14 企業具有的其他資質及等級:
工程招標代理?□級 工程監理?□級? ?工程咨詢 □級 工程設計?□級??
15 企業隸屬關系:□□□□□□
16 注冊資本金: 萬元 幣種
17 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數: 個, 其中: 省(市) 個, 省(市) 個, 省(市) 個
18 企業首次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時間:????年??月
企業負責人: 統計負責人: 填表人: 報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人員情況
表 號:建造 2 表
制定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批準機關:國 家 統 計 局
批準文號:
填報企業: 20 年?? 有效期至:2018年11月
指 標 名 稱 | 計量單位 | 代碼 | 數量 |
甲 | 乙 | 丙 | 1 |
期末企業人員合計 | 人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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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正式聘用人員 | 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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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臨時工作人員 | 人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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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注冊造價工程師 | 人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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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注冊執業人員 | 人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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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價員 | 人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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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高級職稱人員 | 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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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級職稱人員 | 人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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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初級職稱人員 | 人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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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
1、22、23、24的各類人員不重復填寫。同時擁有造價員和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的,只計為注冊造價工程師。
2、審核關系:19=20+21。
(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業務狀況
表 號:建造 3 表
制定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批準機關:國 家 統 計 局
批準文號:
填報企業: 20 年?? 有效期至:2018年11月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代碼 | 數量 |
甲 | 乙 | 丙 | 1 |
一、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收入合計 | 萬元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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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專業分類 | — | — | — |
房屋建筑工程 | 萬元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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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 萬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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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 萬元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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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工程 | 萬元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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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 萬元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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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程 | 萬元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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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 | 萬元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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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電工程 | 萬元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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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工程 | 萬元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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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業工程 | 萬元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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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工程 | 萬元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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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 萬元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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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運工程 | 萬元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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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工程 | 萬元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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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 | 萬元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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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氣工程 | 萬元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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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工程 | 萬元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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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醫藥工程 | 萬元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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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工程 | 萬元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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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工程 | 萬元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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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通信工程 | 萬元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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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影視電視工程 | 萬元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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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萬元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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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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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代碼 | 數量 |
甲 | 乙 | 丙 | 1 |
(二)按業務范圍分類 | — | — | — |
前期決策階段咨詢 | 萬元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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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階段咨詢 | 萬元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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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決)算階段咨詢 | 萬元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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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 | 萬元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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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和仲裁的咨詢 | 萬元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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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萬元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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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業務收入 | 萬元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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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代理業務 | 萬元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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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目管理業務 | 萬元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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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咨詢業務 4、工程咨詢業務 5、其他 三、完成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所涉及的工程造價總額 | 萬元 | 61 6 65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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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設工程監理業務 | 萬元 | 62 65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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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 萬元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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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察設計業務 | 萬元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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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會計審計業務 | 萬元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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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銀行金融業務 | 萬元 | 66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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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萬元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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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所涉及的工程造價總額 | 萬元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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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 1、審核關系:28=29+30+31+32+… …+51;
28=52+53+54+55+56+57;
58=59+60+61+62+63;
63=64+65+66+67。
2、各項業務收入不重復計算,按本年實際數填寫。
3、各專業工程的附屬工程按主體專業上報。如:“火電工程”中的綜合辦公樓按“火電工程”上報,不能按“房屋建筑工程”上報。
(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財務狀況
表 號:建造 4 表
制定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批準機關:國 家 統 計 局
批準文號:
填報企業: 20 年?? 有效期至:2018年11月
指 標 名 稱 | 計量單位 | 代碼 | 本年實際 |
甲 | 乙 | 丙 | 1 |
一、營業收入合計 | 萬元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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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 | 萬元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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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萬元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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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營業成本 | 萬元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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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營業稅金及附加 | 萬元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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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費用 | 萬元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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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稅金 | 萬元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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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 | 萬元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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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營業利潤 | 萬元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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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應交所得稅 | 萬元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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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應付職工薪酬 | 萬元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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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資產合計 | 萬元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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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固定資產原值 | 萬元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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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折舊 | 萬元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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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負債合計 | 萬元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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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銷售費用 | 萬元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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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財務費用 | 萬元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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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利息凈支出 | 萬元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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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 萬元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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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資利益 | 萬元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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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累計折舊 | 萬元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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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產減值損失 | 萬元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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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營業外收入 | 萬元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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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政府補助 | 萬元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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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年應交增值稅 | 萬元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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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 審核關系:69=70+71; 70=28;71=58
四、指標解釋
(一)建造1表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基本情況
1.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全國企業、事業和社會團體代碼編制規則》(GB11714-97),由政府標準化行政管理部門給每個企事業單位、機關和社會團體頒發的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法定代碼。這一代碼在全國銀行、稅務、計劃、統計、財政、物資、公安等部門的業務領域內強制使用。該代碼由八位無屬性的數字和一位校驗碼組成。
2. 企業名稱 指經有關部門批準正式使用的企業詳細名稱,即工商登記的名稱,在填寫時要求使用規范化漢字全稱,與企業公章使用的名稱一致。
3. 法定代表人 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填寫,填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4. 企業登記注冊類型 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明的登記注冊類型,從以下類型中選擇:
① 國有獨資公司及國有控股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指國家授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企業是國家資本股本占較高比例的企業。未完成脫鉤改制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填寫此類型。
②有限責任公司 指國有獨資公司及國有控股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以注冊造價工程師出資為主,已完成脫鉤改制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填寫此類型。
③合伙企業 指按《合伙企業法》或《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按照協議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以雇傭勞動為基礎,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④合資經營和合作經營企業 指外國公司及港澳臺地區投資者與內地的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按合同或合作合同的規(約)定設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的企業。
5. 郵政編碼 指企業辦公通訊用所在地的郵政編碼。
6. 通訊地址 指企業詳細通信地址或經郵政部門批準使用的郵政信箱號。
7. 聯系電話 指企業對外聯系用的電話號碼(區號+電話號碼)。
8. 傳真 指企業對外聯系用的傳真機號碼(區號+傳真號碼)。
9. 企業電子信箱 指企業在互聯網上建立的信箱地址。
10. 企業網址 指企業在互聯網上建立網站的域名。
11.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編號 指企業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現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編號。
12.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 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持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上注明的等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包括乙級(暫定期一年))。
13.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日期 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現持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上注明的資質證書有效期。
14. 企業具有的其他資質及等級 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除《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外,現還持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證書》、《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工程咨詢資質證書》、《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及等級。(各類資質證書填寫最高級別)
15. 企業隸屬關系 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所隸屬的地區或行業歸口管理機構。
16. 注冊資本金(萬元)、幣種 指企業在工商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金與幣種。
17. 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數 指企業設立的無獨立法人,而有獨立營業執照的工程造價咨詢分支機構。
18. 企業首次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時間 指企業首次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格證書的時間(含暫定乙級,時間按標準格式填寫,如(**年**月)。
(二)建造2表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人員情況
19. 期末企業人員合計 指報告期末,在企業中工作并取得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設計企業、金融企業及監理企業是指與工程造價業務相關的從業人員和行政人員。
20. 正式聘用人員 指人事關系在本企業或簽有正式聘用合同且由本企業支付勞動部門要求繳納的強制性保險的人員。
21. 臨時工作人員 指除正式聘用人員外與企業有聘用關系的在企業工作的其他人員。
22. 注冊造價工程師 指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者資格認定、資格互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經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造價活動、注冊在本企業的專業人員。
23. 其他注冊執業人員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類別執業資格證書,并在本企業注冊的人員。
24. 造價員 指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并在本企業登記的人員。
25. 高級職稱人員 指企業正式聘用人員中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
26. 中級職稱人員 指企業正式聘用人員中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
27. 初級職稱人員 指企業正式聘用人員中取得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
(三)建造3表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業務狀況
28. 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收入合計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收入總額。
29. 房屋建筑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房屋建筑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30. 市政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市政公用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31. 公路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公路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32. 鐵路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鐵路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33.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城市交通軌道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34. 航天工程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航天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35. 航空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航空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36. 火電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火電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37. 水電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水電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38. 核工業工程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核工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39. 新能源工程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新能源工程,是指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40. 水利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水利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41. 水運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港口與航道等水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42. 礦山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礦山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43. 石油天然氣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石油天然氣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44. 冶金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冶金冶煉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45. 石化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石化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46. 化工、醫藥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化工、醫藥石油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47. 農業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農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48. 林業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林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49. 電子、通信工程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電子、通信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50. 廣播電影電視工程?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廣播電影電視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51. 其他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其他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收入。
52. 前期決策階段咨詢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工程項目前期階段工作,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工程概、預算的編制與審核,并配合設計方案比選、優化設計、限額設計等工作進行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的收入。
53. 實施階段咨詢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的工程量清單、標底(或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工程合同價款的簽訂及變更、調整、工程結算、工程款支付與工程索賠費用計算等收入。
54. 結(決)算階段咨詢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的結(決)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的收入。
55. 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收入。
56. 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和仲裁的咨詢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工程造價經濟糾紛鑒定和仲裁的收入。
57. 其他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除以上各階段業務外的收入。
58. 其他業務收入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的其他業務的收入。
59. 招標代理業務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招標代理業務的收入。
60. 項目管理業務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項目管理業務的收入。
61. 工程咨詢業務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工程咨詢業務的收入。
62. 工程監理業務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工程監理業務的收入。
63. 其他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除以上業務以外的收入。
64. 勘察設計業務 指報告期內勘察設計企業完成勘察設計業務的收入。
65. 會計審計業務 指報告期內會計(審計)師事務所企業完成會計審計業務的收入。
66. 銀行金融業務 指報告期內建設銀行企業完成銀行金融業務的收入。
67. 其他 指報告期內企業除上述3類業務以外的其他收入。
68. 完成的造價咨詢項目所涉及的工程造價總額合計 指報告期內企業完成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所涉及的工程項目造價額的合計。
(四)建造4表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財務狀況
69. 營業收入合計 指報告期末企業經營業務所取得的收入總計。按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損益表的“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中對應項的本期累計數填報。
70. 工程造價咨詢收入 指報告期末企業經營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所取得的收入。按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損益表的“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中對應項的本期累計數分析計算填列。
71. 其他收入 指報告期末企業除經營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業務所取得的收入。按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損益表的“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中對應項的本期累計數分析計算填列。
72. 營業成本 指報告期末企業經營主營業務以及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費用總額,按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損益表的“主營業務成本和營業費用 ”項的本期實際數與企業會計“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本期累計數,兩項合計后的數填報。
73. 營業稅金及附加 指企業經營主營業務以及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所應負擔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按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或損益表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的本期金額數填報。
74. 管理費用 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等。根據會計損益表中“管理費用”項目的本期金額數填報。
75. 稅金 指企業按照規定從管理費用中支付的房產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稅和土地使用稅。根據“管理費用明細賬”中“管理費用—稅金”的期末借方余額分析填報。
76. 差旅費 指企業管理部門的差旅費,包括市內公出的交通費和外地出差的差旅費。根據“管理費用明細賬”中“管理費用——差旅費”的期末借方余額分析填報。
77. 營業利潤 指企業從事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利潤(即營業利潤為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再加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投資收益。執行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可根據會計“利潤表”中“營業利潤”項目的本期金額數直接填報;未執行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由于其“營業利潤”中沒有包括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投資收益,所以需根據會計“利潤表”中“營業利潤”項目的本期金額數加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投資收益后填報),按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損益表的“營業利潤”項的本期實際數填列。
78. 所得稅 指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的所得的征收的稅種。按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損益表的“所得稅”項的本期實際數填列。
79. 應付職工薪酬: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執行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根據會計科目“應付職工薪酬”的本年貸方累計發生額填報;未執行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應將本年上述職工薪酬包括的科目歸并填報。
80. 資產合計 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按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資產負債表”的“資產總計”項的本期實際數填列。
81. 固定資產原價 指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企業在購置、自行建造、安裝、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某項固定資產時所支出的全部支出總額。根據會計“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原價”項目的期末數填列。
82. 本年折舊 指企業在報告期內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合計數。根據會計“財務狀況變動表”中“固定資產折舊”項的數值填列。若企業執行2001年《企業會計制度》,根據會計核算中《資產減值準備、投資及固定資產情況表》內“當年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總額”項本年增加數填報。
83. 負債合計 是指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按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資產負債表”的“負債合計”項的本期實際數填列。
84. 銷售費用 指企業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廣告費等費用和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等經營費用。根據會計“利潤表”中“銷售費用”的本期金額數目填報。
85. 財務費用 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籌資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根據會計“利潤表”中“財務費用”項目的本期金額數填報。
86. 利息凈支出 指企業短期借款利息、長期借款利息、應付票據利息、票據貼現利息、應付債券利息、長期應付引進國外設備款利息等利息支出減去銀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凈額。該指標應填報企業會計報表上的利息凈支出。根據會計“財務費用明細賬”中的“利息支出”項目填報。
87.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指企業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套期保值業務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根據會計“利潤表”中的“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項目的本期金額數填報,或根據“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會計科目的余額填報。余額在貸方,則為凈收益,余額在借方,則為凈損失,以“-”號記。
88. 投資收益 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反映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根據企業會計“利潤表”中“投資收益”項目的本期金額數填報,如為投資損失以“-”號記。
89. 累計折舊 指企業在報告期末提取的歷年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根據會計“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報。
90. 資產減值損失 指企業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損失。根據會計“利潤表”中“資產減值損失”項目的本期金額數填報。
91. 營業外收入 指企業發生的與經營業務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根據會計“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項目的本期金額數填報;執行其他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營業外收入”中不含“補貼收入”。
92. 政府補助 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所有者投入的資本。包括財政貼息、研究開發補貼、政策性補貼等。根據會計“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的本期金額數填報。
93. 本年應交增值稅 指按照稅法規定,針對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實現的增值額,企業在報告期內應交納的稅金。填報本指標時,應按權責發生制核算企業本期應負擔的增值稅,有兩種計算方法,可選其一,一旦確定,原則上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