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為完善城市治理體系,增強城市建管能力,我市將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到2020年,我市將建成一批可示范、可借鑒、可推廣的地下綜合管廊并投入運營,解決城市道路反復開挖問題,提升管線安全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
廣泛吸收社會資本參與建設
我市將加快編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專項規劃,梳理各類地下管線,結合各類地下管線、道路交通、軌道交通等專項規劃,合理確定地下管廊建設區域和布局、管線種類等;結合軌道交通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桿線下地等統籌建設,明確建設規模和建設時序,建立多元化融資模式。
我市將廣泛吸收社會資本參與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大力推動PPP模式作為綜合管廊建設主要融資渠道;將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列入全市重點PPP儲備項目庫,通過特許經營、財政補貼、購買服務、發行債券等方式,鼓勵相關金融機構積極加大對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信貸支持力度,科學合理引入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同時,向社會資本公開推介,優先鼓勵管廊管理單位與管線產權單位共同組建或與社會資本合作組建股份制公司。
建九龍湖新城地下綜合管廊試點
我市將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老城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將結合地下空間開發、舊城(棚戶區)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軌道交通建設、人防和地下綜合體建設,統籌安排;對于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據功能要求,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重點推進九龍湖新城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先行先試,建設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項目,并結合實際運營,分析利弊,進一步優化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管理的模式。
為強化工程質量,我市將推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技術創新,鼓勵采用新型建材、新工藝進行施工,鼓勵推廣預制拼裝技術建設地下綜合管廊。
保障地下綜合管廊可持續發展
我市將嚴格入廊管理,通過行政和市場手段,協調、引導和鼓勵相關單位使用地下綜合管廊,確保地下綜合管廊得到充分有效利用,發揮經濟和社會綜合效益。
規劃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凡已在管廊內預留管線位置的,各管線必須統一進入地下綜合管廊,規劃部門不再安排管廊以外的位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施工許可證審批,道路主管部門不予道路挖掘許可審批;已建成使用的既有管線,要結合管線改造逐步遷移至地下綜合管廊內。我市將加大地下綜合管廊的入廊執法力度,保障地下綜合管廊的可持續發展。
摘自 《南昌日報》 2017.03.03 記者 林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