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組織召開了2016年首次關于建筑施工揚塵違法案件案審會。
會議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條款,結合揚塵污染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分別對不認真履行揚塵防治責任,屢次被督導組通報的新鄉市憶通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處罰3萬元;新鄉建業金龍置業有限公司、新鄉寶龍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各處罰2萬元;對揚塵防治標準不高、違法情節輕微的新鄉市婦幼保健院、新鄉發展三江置業有限公司等各處罰1萬元。此次行政處罰共涉及17家單位,其中建設單位9家、施工單位8家。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是一項長期任務,希望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從中汲取教訓,提高認識,重視管理,措施到位,專人負責,確保揚塵整治見成效。在下一步的督導檢查中,從嚴監管從重處罰,凡發現本次被處罰單位再出現揚塵污染違法行為的,將加重行政處罰,從而震懾揚塵污染違法行為,為下一步建筑施工揚塵嚴格執行“20條標準”,實現“9個提升”,夯實基礎。